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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下的新聞是什么意思(互聯網下的新聞是什么意思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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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7 11:30:01 作者:網絡來源:網絡

  來源:中國行政管理雜志 更新時間:2016-06-11

  2015年互聯網下的新聞是什么意思的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提出互聯網下的新聞是什么意思,“制定‘互聯網+’行動計劃”。2015年7月1日,國務院印發《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明確互聯網下的新聞是什么意思了互聯網+現代農業等11個重點行動行業。這既是對現實生活中正在蓬勃發展的“互聯網+”浪潮的正名,也是上層建筑主動適應生產力發展升級的一種表現。自此之后,社會各界對于“互聯網+”這一生產力發展新態勢給予了更多關注,掀起了一股“互聯網+”熱潮,各行各業都在思考和探索“互聯網+本行業”的轉型升級之路。企業、各類社會組織以及不少行政機關從各自的角度、基于各自的理解,提出了各種“互聯網+”的概念,進行了一些有益探索。

  作為社會治理的核心主體,政府自身在“互聯網+”背景下如何作為,自然而然地成為各方關注的重點話題。目前,“互聯網+政務”的概念正被越來越多地討論,但都還處于初步探索的階段。本文擬就“互聯網+政務”的基本內涵,“互聯網+政務”背景下政府面臨的機遇和挑戰,“互聯網+政務”對政府工作提出的任務要求等三個基本問題做一個初步探討。

  一、“互聯網+政務”的基本內涵

  (一)“互聯網+”的基本內涵

  討論“互聯網+政務”的內涵,首先要準確把握“互聯網+”的基本內涵。目前來看,對于“互聯網+”的基本內涵,還處于各說各話的狀態,許多有關“互聯網+”的說法和做法,背后尚缺乏一致的理解。

  統而言之,目前較為主要的對于“互聯網+”的基本看法可以歸結為兩大類別。一種是把“互聯網+”視為傳統互聯網的進一步普及運用,如認為它指的是依托互聯網信息技術實現互聯網與傳統產業的聯合,以優化生產要素,更新業務體系、重構商業模式等途徑來完成經濟轉型和升級。[1]另一種是把“互聯網+”視為一種全新的、甚至帶有某種神秘色彩的事物,認為“互聯網+”是“把互聯網的創新成果與經濟社會各領域深度融合,產生化學反應、放大效應”。[2]

  顯而易見,當下對于“互聯網+”的這類闡述,還不足以幫助人們準確、全面理解和把握其內涵。如果說“互聯網+”就是互聯網應用的進一步拓展,其本質上還屬于傳統的互聯網應用的范疇,那么,它何以能夠被稱為一種新的生產力形態,需要掀起一場專門的運動?如果說“互聯網+”是一種所謂的神奇化學變化,那么這種變化究竟如何發生、朝著什么方向發生、最終變成什么樣?何以能夠確定這種變化一定是真實存在的?即便是真實存在的,又何以能夠確信這種變化帶來的結果一定是好的而不是壞的?

  對一項事物的準確理解,離不開對其歷史的全面把握。“互聯網+”這個概念,最初由易觀國際集團董事長于2012年11月14日率先提出。但是,這一概念真正產生影響,是經由騰訊公司首席執行官馬化騰的闡述,進而被寫入2015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之后。作為“互聯網+”概念最重要倡導者之一的馬化騰本人,對于這一概念的解釋簡明扼要,他認為,“互聯網+”可以被簡單地解釋為“連接一切、萬物互聯”。[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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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首倡者的解讀,結合現實生活中已經出現的“互聯網+”實例,可以對其做以下理解:

  第一,“互聯網+”是在互聯網基礎上的根本性升級,這種根本性升級,最核心的是連接對象的升級,即從人與人通過網絡的互聯,升級到萬物(包括人,主要是人與物)之間的互聯。原來的互聯網,連接的是人,網絡是人與人之間交換信息的媒介,它在本質上與電報、電話、傳真等并無區別。而“互聯網+”則在連接對象上有了根本性的升級,基于傳感器的普及應用,萬物之間都開始通過網絡互聯。比如:網絡租車領域,正在移動中的車與需要使用車的人實時聯系了起來;停車位查詢app應用中可供使用的停車位與需要使用停車位人實時聯系了起來;實時導航軟件可以把路面上所有使用該軟件的車輛與道路實時聯系起來,在此基礎上可以提供實時的交通流量情況;等等。也就是說,“互聯網+”時代,網絡連接的不再只是人與人,而是拓展到了萬物互聯,最主要的是人與物的互聯。

  第二,“互聯網+”突破了傳統互聯網的物理局限,通過移動終端實現了網絡連接的隨時隨地化。人們對網絡的利用,不再需要借助電腦和網線,而可以把網絡隨身攜帶。這種變化,使得第一種變化有了更加實質的意義。這兩種變化同時發生,使得人們在任何時候與所需要的物聯系起來,比如,需要用車時,可以與最近的可供使用的車輛立即建立聯系;需要用餐時,可以與最近的、最中意的食品建立聯系;需要觀影時,可以與最近的或者最適合的影院中可供選擇的座位建立聯系;等等。這種變化,使得全社會能夠以最高的效率滿足每一個人的個性化需求。這種變化的革命性意義堪比工業革命,工業革命的大規模工業化生產模式帶來的物質產品極大豐富,將人們從物資短缺中解放出來,“互聯網+”時代在不犧牲生產效率前提下滿足個性化需求,是人們物質需求滿足的又一次革命。

  第三,“互聯網+”所實現的網絡連接隨時隨地化,為傳統的網絡連接帶來了第三個重要變化,這就是連接更加緊密,人與人、人與物的連接交流,能夠跨越物理屏障實現無限量、實時化。例如,傳統的連接交流方式下,人與人連接的規模是有限的,幾百人幾千人之間,交流已經很難進行,人與人連接的時間也是有限的,無論是面對面還是通過電話、傳統互聯網,都不可能長期、24小時互聯,而在“互聯網+”的技術條件下,人與人之間超規模的長期互聯已經沒有任何障礙。這方面,國內公司開發的微博、微信,國外公司開發的Facebook等,是已經為大家熟知的實例。

  正是基于這種根本性的變化,“互聯網+”超越了傳統互聯網,日漸成為與電力、公路等一樣的基礎設施。“互聯網+”概念的首倡者之一馬化騰將其稱為與電力能源并列的“信息能源”。[4]就本文的理解而言,“互聯網+”的基本含義,是更加普遍、更加深入、實時無限的萬物互聯。它是一種生產力,是一種手段,也是一種新的生產生活狀態。

  (二)“互聯網+政務”的基本內涵

  “互聯網+政務”的概念被日益頻繁地提及,但是對于這一概念基本內涵的探討才剛起步。已有的、為數不多的闡述中,對“互聯網+政務”基本內涵的闡述,大體可歸為兩大類別。一類是把“互聯網+政務”闡述為傳統電子政務的拓展與延伸,主要與政府網站建設、政務微博微信、政務服務app、政府數據開放等聯系起來。[5][6]另一類是把“互聯網+政務”闡述為政府變革,幾乎把政府所有的變革都歸入其中,如簡政放權、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服務政府建設、“三張清單一張網”建設等。[7][8]顯而易見,對“互聯網+政務”的第一類理解,并沒有體現互聯網+與傳統互聯網的根本性區別,視野顯得過窄;對“互聯網+政務”的第二類理解,則又把“互聯網+政務”變成了一個標簽和符號,勉強甚至牽強地納入了許多與之無關的政府變革事項,視野顯得過寬。

  “互聯網+政務”雖然是個新事物,其內涵可以探索也可以發展,但是,這絕不意味著它可以被隨意解釋,作為一個概念,它應當有著自身的邊界。本文認為,“互聯網+政務”的基本內涵,還應當回歸到“互聯網+”這一源概念上來,緊緊把握“互聯網+”帶來的深刻變化,從這種變化對政務工作帶來的機遇、挑戰和任務中去理解“互聯網+政務”的基本內涵。

  基于這種認識,綜合“互聯網+”和“政務”兩個概念的基本內涵,對“互聯網+政務”的基本內涵,可以進行如下描述:“互聯網+政務”是指,政府面對“互聯網+”時代經濟社會基本狀況所發生的深刻變化,在管理、服務和基本秩序管控等方面采取相應措施、作出相應調整、形成相應的制度機制和組織體系。因此,在“互聯網+政務”這一大的概念之下,可以細分出“互聯網+政務管理”、“互聯網+政務服務”、“互聯網+政務管控”三個子概念。把握住這一點,就能夠理解,“互聯網+政務”不是什么神秘莫測的事物,簡明一點說,它就是在新的技術條件下政府的管理、服務和社會管制所做的必要調整。這種由技術變革帶來的政府變革歷史上已經多次發生。如汽車時代到來之后,政府需要修建更多的公路,需要對城市規劃做相應調整,需要設置交通管理局這種新的職能部門專司其事,需要制定專門的交通管理法律制度規范汽車交通行為,等等。“互聯網+”技術背景下,政府的行為、職能、機構、制度體制機制等需要做相應的調整。“互聯網+政務”,核心要義就在于此。

  二、“互聯網+”對于政府工作帶來的機遇和挑戰

  世界上不存在絕對的事物。任何技術、任何改變,都會有好的一面,也會有不好的一面。光看見好的一面,或者光看見不好的一面,都是片面的、形而上學的。“互聯網+”是在傳統互聯網基礎上的根本性改變,就“互聯網+政務”而言,這種改變好的一面就意味著對政府的機遇,不好的一面則意味著對政府工作帶來的挑戰。研究“互聯網+政務”,根本的就是要研究“互聯網+”對于政府工作帶來的機遇和挑戰。對于“互聯網+政務”,不能僅看到積極的一面從而過度美化甚至神秘化其作用,也不能固步自封、無視甚至排斥實踐中已經客觀存在的技術革新。

  政府的職能隨著時代不斷發展。簡要而言,現代政府的職能可以歸結為管理、服務和管控三個方面。由于“互聯網+”對于社會的影響是類似公路、電力等基礎設施一樣基礎性、根本性的,它對于政府工作帶來的機遇和挑戰,也是全方位的,涉及管理、服務和管控等方面。

  (一)“互聯網+政務管理”蘊含的機遇和挑戰

  孫中山先生有言:“政就是眾人之事,治就是管理,管理眾人之事就是政治”。[9]無論政府職能如何轉變,其核心任務都是對社會進行必要管理,因此,“互聯網+政務”首在“互聯網+政務管理”。

  “互聯網+”對于政務管理而言所蘊含的最大機遇,就是它為政府提供了更加高效、有力的工具和手段。這一點很容易通過歷史加以說明。電報、電話、電腦、汽車等通訊、交通新手段,在被發明并服務于社會的同時,都被政府采用以加強社會管理。顯而易見,通過汽車傳遞政務文件比驛馬要快得多,通過專用的電子通訊渠道傳遞政務文件,又比飛機、汽車等方式要快得多。現如今,政府的管理觸角可以直接深入每一個鄉村,視頻會議系統可以直接將中央政府與鄉鎮政府聯系在一起召開面對面的會議。這種管理能力的提升不過是幾十年的事情,它直接由各種現代技術手段在政務管理中的采用所決定。“互聯網+”技術所帶來的政務管理效率和能力的提升,主要是朝著精準化、實時化的方向演進。例如,“互聯網+”技術條件下,基于“車-路-管理部門”的實時互聯,政府可以精確地實時掌握區域內的交通流量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交通管理;基于“傳感器-人群-管理部門”的實時互聯,政府可以實時掌握公共區域大規模人群聚集分布規律和演變趨勢,有針對性地加以疏導,確保安全有序;等等。這在以往的任何時期、任何政府,都不可能做到。

  從另一面看,“互聯網+”對政務管理帶來的挑戰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不能及時采用新技術提升管理效率和水平,管理效率低下帶來的合法性危機。這是最顯而易見的挑戰,就好比汽車一定會淘汰通過驛馬傳遞政務文書的政府,電腦一定會淘汰手工抄寫政務文書的政府。二是管理難度加大帶來的挑戰。“互聯網+”既可以為政府所用,也可以為公眾所用。“互聯網+”武裝起來的公眾,信息不對稱的鴻溝基本被消除,有著更強的自發組織、互聯互通能力,謠言的發酵、傳播速度和殺傷力呈幾何倍數上升,等等。這種背景下,對一些傳統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模式提出了直接的挑戰,比如信息封鎖已不再是有效的應急手段,政府對輿情的把握要更加靈敏,政府在網絡上的存在力量必須更為強大,政務信息公開的速度、深度和廣度必須上新臺階,等等。

  在“互聯網+政務管理”方面,對政府而言是機遇大于挑戰。

  (二)“互聯網+政務服務”蘊含的機遇和挑戰

  政務服務,是不斷發展的一項政府職能。任何時代的任何一個政府,都有一定的服務職能,區別在于服務內容的多寡與質量。最初的政府,大概只提供維護基本的公共安全與社會秩序的服務,隨著時代的發展,政務服務的內容不斷拓展,戶籍登記、不動產登記、知識產權登記、天氣預報、社會保障、公共醫療、其他公共產品供給、領事保護,等等,這些政務服務內容都是隨著時代發展逐漸出現的。不僅如此,一些歷史久遠的公共服務內容,也在隨著新技術、新環境的改變而有所深化和拓展,如不動產登記,我國歷史上一個朝代都很難單獨制作一份記載土地權屬的“魚鱗冊”,更別提定期更新和個性化查詢了。隨著遙感技術的應用、電腦的普及、互聯網的建設等,目前政府已經可以提供全國聯網的不動產數據個性化查詢,并可以在很短的周期內更新。

  “互聯網+”對于政務服務帶來的機遇,也遵循著政務服務發展的歷史規律,即在內容上有所拓展和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帶來的新內容,最為典型的莫過于政府數據開放。“互聯網+政務服務”對原有服務內容的拓展,涉及的范圍則較為寬泛。例如,可以通過政府部門間的數據互聯互通,為老百姓提供更為便捷高效的一站式辦事服務,原來需要辦事人多頭跑,現在通過政府內部數據互聯能夠做到一個窗口進一個窗口出,“數據多跑路百姓少跑腿”;再如,美國聯邦政府推出的“LEHD(工作單位和家庭住址的縱向動態系統)項目”,能夠為社會公眾投資創業提供更好的基于政府數據的決策輔助服務,該項目2010年推出的“公共應急管理”應用,能夠在大規模的天災人禍發生時,幫助政府提供更加精確的災區疏散、撤離、補償等服務。[10]

  “互聯網+”對于政務服務提出的挑戰,目前來看還不是很具體。這種挑戰,一般表現為對政務服務質量的批評,以及對諸如政府數據開放等新型服務內容的呼喚。需要注意的是,雖然這種挑戰并不具體,但是由于信息不對稱狀態的打破,公眾會對不同國家政務服務質量和水平進行橫向比較,并通過這種比較對本國政府產生評價。政府對此如不加注意,固步自封,守成拒變,長此以往將可能面臨嚴重的信任危機。

  在“互聯網+政務服務”方面,對政府而言是挑戰大于機遇。

  (三)“互聯網+政務管控”蘊含的機遇和挑戰

  維護公共安全和財產安全,為社會提供基本的生存秩序,是人們創造政府這一“利維坦”的最初動因,也是政府最基本的職能。為了履行這一職能,政府需要對社會公眾進行必要的管控。關于政府的各種理論,如“社會契約論”等,都包含著對于這種管控必要性的承認與證成。因此,政務管控,是政府最古老的職能,也將是與政府共生共滅的職能。

  “互聯網+”技術的出現和普及,既提升了政府管控的能力,也提升了管控的難度,可謂機遇與挑戰并重。這兩方面,都已有了大量的實例。“互聯網+”技術對政府管控能力提升方面,一些國家的政府已經擁有空前的對全體公民通訊等個人隱私進行監控的能力,并且正在實施這類監控;對于緩刑、假釋的罪犯,過去的管理模式是要求其定期電話和當面向政府報到,現在可以基于“人-管理部門”的實時互聯,通過一個監控手環施加更加有效的管控;對特定人的調查,可以通過對其生活軌跡所留下的數據腳印,精確地追蹤、還原、監控其行為,以預防、偵破各類犯罪行為;等等。“互聯網+”技術對政府管控難度提升方面,前些年發生在一些中東國家的所謂“茉莉花革命”運動中,特定群體通過Facebook等社交媒體進行自我組織,其效率甚至高于政府的效率,其他一些國家吸取了這一教訓,在應對類似事件過程中,首先做的一件事就是切斷這類社交媒體的聯絡,以瓦解敵對方的組織、溝通能力。

  報紙出現后的社會,比老死不相往來的社會更難管控;汽車普及的高速運轉的社會,比一封信讀一天的慢節奏社會更難管控。“互聯網+”技術背景下,政府的管控能力和社會不安定因素同時在新技術的推動下快速發展。作為社會秩序的主要提供者,政府在管控能力提升方面,如果能夠做到快于社會不安定因素的增長,則“互聯網+”帶來的機遇大于挑戰;反之,則挑戰大于機遇。

  三、適應“互聯網+政務”所應當采取的措施

  本質上講,“互聯網+”意味著新的生產工具所帶來的生產力增長,以及由生產力的增長所引發的上層建筑即生產關系的相應調整。生產關系的調整,絕不是一兩項具體的舉措所能夠勝任的,它應當是更為基礎、更為根本的調整。當然,這種基礎性的、根本性的調整,必定會通過特定的舉措、項目等外在化的方式有所呈現。

  “互聯網+政務”對于政府提出的任務,在不同時期有不同的內容。目前,我們尚處于“互聯網+政務”的初始階段,需要做的主要工作是基礎性的、奠基性的,就好比汽車社會的初始階段,首要的是修建道路、確立基本的汽車交通規則等基礎性任務。有鑒于此,當前一個時期,“互聯網+政務”對于政府提出的任務主要有兩方面。

  第一,政務的數據化,這是“互聯網+政務”的基礎性工程。數據在政務活動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西方人講,“除了上帝,所有人都必須用數據說話”,我國歷史上的改革家商鞅提出,一個強有力的政府應當“知十三數”,即有關境內人口、糧食產量等13類統計數據。[11]這些都充分說明數據對于政務活動的極端重要性。但是,作為“互聯網+政務”所要求的“政務數據化”中的“數據”,可不是這種傳統意義上的較為初級的數據,而是指信息更高級的存在形態。

  信息的存在形態,經歷著一個不斷發展的過程。最初的結繩記事,后來的金文、竹簡絲帛,再到后來的紙張,以及當下的電子化。目前,電子化已經逐漸成為政務信息的最重要存在形態,公務員辦公使用的是電腦,政府網站成為政務信息發布的主要渠道。電子化往往也被稱為數字化,但是,電子化的存在形態與數據化的存在形態,存在根本性的區別。電子化主要是呈現方式的不同,比如,一份文件,傳統的呈現方式是印刷在紙張上,電子化的呈現方式是通過屏幕讀取、通過網絡傳輸,但是,它歸根結底還是一份文件。數據化則不同,它不僅可以呈現為一份文件,更重要的是,它把文件所包含的信息進一步分解了。舉例而言,土地征收的信息,傳統上人們把它存儲為紙質檔案,現在存儲為電子檔案,查閱土地征收信息,必須通過標題、文號等加以索引,僅依據被征收土地的坐標等進一步的分解信息,無法回溯定位至相應的征收信息。如果再進一步,要查詢全國基本農田征收數據、或者橫向比較不同民族群體被征收土地信息等,電子化的信息存在方式本身無法勝任這一要求,必須通過人工進一步加工匯總分析。如果信息被數據化,電腦系統可以自動整合全國的土地征收數據,直接給出相應信息。只有信息的數據化,才有可能在互聯互通的基礎上開發相應的應用,否則,電子化的信息,即便互聯互通,與傳統的紙質檔案倉庫合并并無本質差別,難以開發出更深層次的應用。現在各方高度關注的政府部門之間數據的互聯互通難題,一方面固然有部門壁壘的原因,從技術層面來講,這與政府部門的數據是真正的數據化信息還是電子化信息也有很大的關系,信息沒有真正數據化是難以互聯互通的。可以說,信息數據化是互聯互通的技術前提。

  政務的數據化所蘊含的具體任務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確立信息數據化在技術層面的國家標準。信息數據化可以通過不同的技術方式實現,這就好比用不同的語言來表述同樣的內容。“互聯網+”的核心要義是萬物互聯互通,因此,從國家層面來講,就需要“車同軌、書同文”,否則即便信息數據化了,也會因為技術標準的不同而無法互聯互通。二是存量和增量政務信息的數據化。存量的政務信息,特別是那些具有直接應用價值的戶籍、土地、不動產等基礎性信息,要優先以統一的技術規范數據化,在此基礎上互聯互通,為“互聯網+政務”提供基本的數據支持。其他存量政務信息,可以根據需要和現實條件,逐步數據化。增量的政務信息,應當開始“兩條腿走路”,一方面保持原有的存在方式,以維護行政系統的正常運轉,另一方面要同步數據化,為政務的數據化轉型提供基本條件。三是擴大政務信息規模。“互聯網+”的應用有一個特點,數據范圍越廣、數據規模越大,可開發的應用越多,能實現的功能越廣。數據是“互聯網+”基礎中的基礎。因此,“互聯網+政務”語境下,政府應當進一步擴大數據覆蓋面,把政務行為的每一個環節,都轉化為獲取數據的觸頭,以擴大數據供給,夯實“互聯網+政務”的基礎。

  第二,選取一些條件較好的城市,支持其探索推出一些“互聯網+政務”的應用項目,在此基礎上積累經驗、深化規律性認識,為全面進入“互聯網+政務”時代探索路徑。在“互聯網+政務”的推行方面,有一個宏觀層面和微觀層面的分工。宏觀層面的主要任務是落實政務的數據化,而具體的應用項目,應當在直接面對行政相對人的基層政府層面加以實現。

  “互聯網+政務”的具體應用,一些國家已經作出了相對成熟的探索,比如美國的“LEHD(工作單位和家庭住址的縱向動態系統)項目”。對于這種技術層面的有益經驗,可以也應當大膽地參考借鑒,選取一些條件相對更為成熟的城市,探索推出類似的項目。在這個過程中,要格外注意兩個問題。一是借鑒國外經驗的時候,既要看對方已經通過“互聯網+政務”實現了什么功能,更要看他們沒有實現什么功能,準確把握這類新事物的功能邊界,不能寄望過高,更不能隨意附加不切實際的功能目標任務。二是在具體實施“互聯網+政務”項目的過程中,要牢牢把握政府絕對主導這一基本原則,不能把它視為一種純粹的技術事務,完全交給商業公司操作。當然,具體的技術事務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借助商業公司的力量具體承擔。這就好比剛進入汽車時代的政府,不能因為不熟悉這一新生事物就把公路管理、交通執法、車輛注冊、駕駛資格認證等事務交給商業公司,而應當由政府主導。這一方面,從一些城市所開展的探索來看,尤為值得注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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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劉金婷.“互聯網+”內涵淺議[J].中國科學技術語,2015(3).

  [3]馬化騰等.互聯網+:國家戰略行動路線圖[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5.

互聯網下的新聞是什么意思(互聯網下的新聞是什么意思呀)

  [4]馬化騰:“互聯網+”,一個新的眾創空間[N].新華日報,2015-05-06.

  [5]范久紅,陳婉玲.互聯網+政務:助推地方政府想服務型轉變[J],世界電信,2015(5).

  [6]趙慧:互聯網+政務,怎么加?[N].人民郵電,2015-04-13.

  [7]汪玉凱:“互聯網+政務”:政府治理的歷史性變革,國家治理,2015(27).

  [8]劉紅波、汪玉凱:互聯網+政務,驅動社會治理創新[N],光明日報,2015-08-24.

  [9]孫中山選集(下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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