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速覽
這是南京大學新聞傳播學院新聞創新實驗室第二次發布“全球新聞創新報告”。原文較長,本報告主要觀點如下:
1. 新冠疫情給全球新聞業造成沉重壓力,但也提升了公眾對新聞業的需要和信任。在新冠疫情帶來的挑戰和新任務下,新聞業加速創新。
2. 新聞業追逐新技術的熱度有所降溫,更為看重各種新舊技術與數字新聞實踐的適用性。
3. 制度調控加強,多元新聞行動者關系逐漸明朗,數字新聞業可能正在加速成形。
4. 平臺型媒體與內容型媒體組織邏輯和行為目標相去甚遠,它們很難彼此取代,但可密切合作。雙方都在布局內容聚合與服務的中介機構。
5. 內容型媒體雖然處于結構弱勢,但也有柔韌靈活地進行創造性行動的空間。總的行動方向是:基于真實性基礎的更高的專業水準和更靈活廣泛深入的協作。
6. 國內傳統媒體與政務媒體的深度融合,以及以“數據”為連接點進行媒體與政府部門的跨組織協作可能是打造新型主流媒體的一條可行路徑。
7. 少數新聞媒體成功完成從廣告模式到內容付費模式的轉型,但這一路徑已被證明不可能成為新聞業解決可持續發展問題的整體方案。地方新聞業發展困難、新聞荒漠、新聞資源進一步精英化等不平等加劇的征兆,以及借創新之名復活的混淆新聞與廣告的錯誤做法,值得警惕。
8. 輿論環境表現出“符號敏感”特征,新聞業盛行“可愛風”。社會尚需重新達成新聞以及新聞工作應該是什么樣的文化共識。
9. 數字化對新聞生產后臺的影響會深刻改變新聞業,新聞指標管理、自動化等工具已經部分承擔了“把關人”角色,但也造成“度量焦慮”。如何用好工具而不是被工具異化,是這類新聞創新要堅守的底線。
10. 新聞創新行動必須符合新聞規律。虛擬現實技術和音頻化在新聞內容創新應用上此消彼長,短新聞回歸等現象都可用新聞真實性和追求效率等規律來解釋。人們對新聞創新本身的理性反思在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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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對2021年中外數百篇有關新聞創新實踐與理念的論文、報告和文章進行系統文獻分析的基礎上,南京大學新聞傳播學院新聞創新實驗室研究團隊對2021年全球新聞創新現象進行了綜合評述。這一理論報告以“新聞環境—新聞主體—新聞創新行動”為分析框架,通過“新聞行動者網絡”和“新聞創新行動類型”這兩個分析工具,報告了新冠疫情、技術制度以及輿論環境下,多元新聞行動者關系結構的特征及其變化,并對調適性創新、關系性創新和生產性創新類型下的十二種令人矚目的全球新聞創新行動進行了綜述和評議。?
這是南京大學新聞傳播學院新聞創新實驗室第二次發布“全球新聞創新報告”,與去年報告 (見《新聞記者》2021年第1期) 的宗旨類似,研究團隊通過對2021年中外重要新聞業研究機構、網站有關新聞創新實踐與理念的論文、報告和文章進行系統性文獻分析,試圖從整體上把握全球新聞環境的變化、關注中外新聞行動者的實踐前沿,并在此基礎上深化對新聞創新機制與趨勢的理解。
央視新聞互聯網經濟報告我們認為這一報告的價值首先在于提供一個相對全面的對全球新聞業變化圖景的描述,可供中國新聞業的實踐者、觀察者參照和借鑒央視新聞互聯網經濟報告;其次,我們試圖在信息整合的過程中加入對2021年度全球新聞創新重要行動和策略的判斷與思考,當然也會一并奉上分析的依據。我們努力使“全球新聞創新年度報告”進一步彰顯客觀(objective)與反身(reflexible)的特點:今年報告所分析的294篇相關文獻均來源于第三方研究機構而非依賴行動者自述,尤其注重采納關于當前新聞創新實際效果和行動邏輯的研究成果。此外,報告認為新聞創新是一個需要在實踐中不斷調整認知的行動過程,應在時間流中不斷回溯、分析、比較和評價,而非不斷追逐最新概念和策略。因此,本報告對去年報告中提到的“新聞行動者網絡”(Journalistic Actors Network)、“新聞創新觀念”在回顧的基礎上進行了更新修訂,并對結構進行了調整。通過系統研讀來源比較全面的相關文獻,形成我們對全球新聞業環境和自身變化以及重要新聞創新行動的觀察思考和判斷。在信息獲取并不困難的今天,我們期待這一報告仍能讓讀者有所收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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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簡介
本報告繼續使用系統性文獻綜述(systematic reviews)方法分析2021年中外與新聞創新有關的文獻。研究小組首先確定了兩大類文獻來源:第一類是中外學術期刊2021年所刊載的新聞創新研究文獻。包括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所收錄的新聞傳播學學術刊物(以及中國香港、臺灣地區的相關刊物)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SSCI)所收錄的新聞傳播學刊物。第二類是中外重要新聞業觀察機構的網站、微信公眾號等站點。研究小組進而依據學術期刊與觀察站點的可見度與可供分析的文獻數量等標準選定了27個觀察節點(見表1),與去年相比,今年報告的文獻來源更為全面,增加了如Asian Journal of Communication、African Journalism Studies、LatAm Journalism Review等聚焦于亞洲、非洲、拉丁美洲等特定區域的觀察節點,以更好體現新聞創新問題在全球性下的高度語境化特征。通過閱讀27個觀察節點2021年發布的經驗研究、評論、調研報告、創新案例/項目介紹等不同類型文本的標題與摘要,研究小組先期搜集了683篇文獻。報告執筆人繼而依據文獻與本報告主題的相關程度進行二次篩選,最終確定了關注新聞環境變化、聚焦新聞創新行動,討論新聞創新機制與規范的294篇文獻作為本報告主要的文獻來源。
在去年的基礎上,研究小組進一步優化了三級編碼分析過程:
初級編碼設置的類目包括:新聞環境、行動者、新聞創新行動、對新聞創新的理論闡釋。經過編碼培訓的小組成員在初級編碼階段具體關注以下問題并進行了提煉:相關文獻如何闡述新聞環境出現的新變化?提及了哪些新聞行動者?怎樣描述一個或一類新聞創新行動?文獻運用了什么樣的概念或術語“命名”新聞創新以及是否運用不同理論視角闡釋新聞創新機制等。
在中級編碼過程中,我們主要進行了分類,包括新聞環境、新聞行動者和新聞行動所屬的區域與類型等。同時,研究小組還對文獻涉及的部分新聞創新項目的實際效果和當前狀況進行了事實核查,并查證了文獻引用的各種調研報告原文,以避免文獻可能存在的闡釋局限。
高級編碼階段,我們通過進一步綜合歸納以及與上年度報告提及新聞創新行動與觀念的比較,形成報告的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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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球新聞環境變化綜述
新聞業的創新不是在真空中發生的,它在很大程度上因為新聞環境的變化而產生,受制于的同時也不斷建構著新聞環境。新聞環境的最新變化是什么,對新聞業的發展可能帶來哪些影響?我們認為有必要在表達“巨變”、“激烈變革”造成的籠統感受之外,進一步分類考察。據此,我們將從技術、制度、新聞使用和網絡輿論這三個相對獨立的角度考察新聞環境的變化。當然除了這些,首先要提及的仍然是新冠疫情對全球新聞業造成的影響。
(一)新冠疫情“加速”全球新聞業變化,給新聞業帶來抗擊“信息疫情”的新任務
如果時鐘倒撥回兩年前,可能很少有人想到世界會被Covid-19的陰影籠罩如此之久,甚至連“疫情終結的開始”這樣低調的表述都在病毒一次次狡猾變異中變得前景不明。2021年,新冠疫情仍舊是嚴重影響全球新聞業的重要因素。首先體現在對新聞業運作常規的沖擊上:因為封鎖和社交禁令,很多新聞記者無法進行面對面采訪,甚至無法回到新聞編輯部工作央視新聞互聯網經濟報告;因為疫情對經濟的打擊,新聞機構的廣告和其央視新聞互聯網經濟報告他收入減少,讓已經存在的新聞業經濟危機雪上加霜;對于需要實物發行的紙媒來說,新冠疫情造成的打擊無從回避——即便在疫情控制較好的中國,一些報刊也不得不休刊或部分時段休刊。2021年1月1日,貴州《遵義日報》等14家報刊正式休刊,2021年12月31日,9家報紙宣布休刊或有期限的休刊,其中還有像《合肥廣播電視報》這樣曾在當地發行量很大的報紙。除了這些直觀的沖擊外,新冠疫情對新聞業造成的隱形影響可能更大也更持久。有研究考察了非洲納米比亞、南非和津巴布韋部分新聞編輯部在新冠疫情中的新聞工作,發現新聞媒體幾乎無法報道那些被嚴格防控的城市和農村,尤其是那里的邊緣社區(Santos & Mare, 2021)。如果把新聞看成一種傳播力和能見度資源,當資源受限時,最受影響的是社會中最需要被關注的群體。新聞資源可能在新冠疫情中進一步產生“精英化”的結構偏向,那些在疫情中因經營困難而消亡的地方媒體,那些因無法被報道而沒有得到關注的社會群體,很可能是新聞業長遠而非一時的損失,造成更多新聞荒漠和對新聞不信任的群體,加劇數字新聞業的結構性危機。
當然,新聞業絕非無所作為。我們在去年的報告中就提到,從面對新冠疫情的反應來看,“數字新聞業正從虛弱的幼兒階段逐漸步入抵抗力更強、更有活力的青年階段”(王辰瑤,劉天宇,2021)。今年我們仍持這樣的謹慎樂觀態度,不同類型、不同地區的新聞媒體在疫情中展現出高度的靈活性,并創造性地加速改造新聞工作。正如BBC一位編輯所說“疫情正在加速趨勢性創新的到來”(Thorpe, Sutcliffe & Houston, 2020)。一份30頁的報告《2021年變化中的新聞編輯部》對42個國家的132位新聞高管進行了調查和一系列深度訪談,發現“混合工作”(hybrid working)已成為許多新聞記者的主要工作狀態——一些人在編輯部里,一些人在遠程工作,通過在線協作組成實踐社區。盡管在運行中還有一些需要克服的困難,但這種靈活的新聞工作模式可能鼓勵新聞編輯部的多樣性,打破僵化的科層制(Cherubini, Newman & Nielsen, 2021)。除了加速內部變革外,一些媒體也在想盡辦法深入社區,用流行詞來說就是在嚴酷的環境中尋找新的“生態位”,哥倫比亞新聞評論的一篇文章甚至用了“哪里有破壞,哪里就有機會”這樣的標題。對于美國威斯康辛州首府麥迪遜的地方新聞周報Isthmus來說,情況就是如此。它曾在2020年3月被迫停刊,一周內編輯部23個員工全被辭退,然而在基金會和社區捐助的支持下,一些Isthmus的前員工將其轉型成數字非營利新聞機構,繼續提供本地新聞服務(Miller, 2021)。像Isthmus這樣“置于死地而后生”的,在新冠疫情中絕非孤例,美國奈特基金會宣稱2020年是“非營利地方新聞年”(Glaser, 2020)。人們曾一度認為,靠基金會捐助的新聞媒體很難持續發展,而且捐贈金額對于新聞生產成本來說也遠遠不夠。但令人鼓舞的消息是,一些非營利地方新聞媒體已經減少了對基金會資助的依賴,轉而依靠本地居民的捐贈,這表明它們成功地與當地社區建立起了可持續的服務與支撐關聯。
新冠疫情如何影響人們的新聞消費和對新聞的態度也是2021年度學術界關注的焦點。2021年路透新聞研究所的《數字新聞報告》稱,46個國家和地區新聞市場的新聞信任程度在新冠疫情期間平均增長了6%,恢復到了2018年的水平(Newman et al., 2021)。另一項在歐洲17國進行的比較研究也很有說服力,因為研究者曾在2019年12月對17國受眾政治新聞需求進行了調查,新冠疫情發生后,研究者在2020年5月(這是歐洲多國在新冠疫情的第一波沖擊后緩慢恢復的時期)又對同一批對象進行了調查,每個國家大約調查了800名受訪者。因此這項跨國研究不僅規模大,而且很難得地實現了“前測”、“后測”,可以比較充分地說明新冠疫情對新聞消費到底有何影響。結論并不令人意外:“疫情爆發后各國新聞使用者的新聞使用總體呈上升趨勢,人們在危機時期傾向于使用網絡、社交平臺、電視等能提供更快和更直接報道的新聞媒體”(Aelst et al., 2021)。外部危機會增加人們對新聞的需求,而且需要的是最原本意義上的新聞——快速、準確地報告外部世界的變化,這也清楚地說明新聞業創新要堅守的“正道”是什么。但數字新聞環境的交互性,也讓關于疫情的新聞傳播變得十分復雜。世界衛生組織認為全球抗疫不僅要在健康戰線對抗病毒,也需要在信息戰線上對抗“信息疫情”(infordemic),否則就會“危及各國結束大流行的能力”(WHO,2020)。探討人們為什么容易相信“虛假信息”(misinformation)的研究發現,“信息疫情”的危害程度和國家的經濟社會發展程度無關(全媒派,2021a)。發達國家如美國就深受“反疫苗”虛假信息之害,偏低的疫苗接種率給疫情防治帶來困難。人們容易相信錯誤信息的原因更多應該從認知理論中尋找,因此如何提升公眾媒介素養、新聞素養這樣并不新穎的問題,由于新冠疫情帶來的信息疫情,成為各國在抗疫過程中迫在眉睫的任務。新聞媒體當然應該成為這個任務重要的承擔者,但在誤導信息(disinformation)泛濫的語境下,新聞媒體用傳統方式“單純呈現事實或澄清謬誤已經不足以解決問題”(王沛楠,史安斌,2021)。如何提升公眾新聞素養和如何重建新聞業的認知權威實際上是相輔相成的,它需要新聞業以更多創造性行動來解決眼下的僵局——指責“本屆網民不行”這種“精英的傲慢”不能解決問題,只能造成民眾分化。
相比而言,國內對新冠疫情中媒體使用效果的研究表明,主流權威新聞媒體和社交媒體相互補充發揮了正面作用(任圍,朱曉文,胡怡,2021)。但是國內部分城市在局部疫情爆發后也在網絡上出現關于社會民生問題的集中呼吁,全國媒體、地方媒體、各類自媒體如何能夠協同起來應對風險,參與社會治理,讓社會信息公開透明地有序流動,仍然是重要且棘手的任務。一項對奧地利采取封鎖政策期間的新聞報道和網民評論的大數據研究道出了新冠疫情下新聞報道與社會情緒之間的張力。通過對3萬多篇相關新聞報道以及產生的160萬網民在線評論的分析發現,不僅有關封鎖措施的新聞報道與網絡情緒增加有關,而且網民對新聞提到決策者個人時(如奧地利時任總理Sebastian Kurz)的情緒反應最大。耐人尋味的一點是,研究還發現新聞報道本身的“積極性”或“消極性”對網民情緒影響“非常微弱”(Eisele et al., 2021)。盡管這一研究關注的是奧地利的情況,但類似研究也特別值得國內危機風險管理者們關注。廣義的新聞報道、報道框架與民眾情緒之間的關系應納入新冠疫情下的社會治理問題而加以科學對待,避免用最簡單粗暴的刪帖炸號、關閉在線評論和表演性宣傳來“應對輿情”。
刊登這項研究的《數字新聞業》(Digital Journalism)期刊2021年9月還推出了從200多篇投稿中遴選出的10篇高水平論文組成的專輯,深入討論了新冠疫情對新聞生產、新聞文本和受眾的直接和潛在影響,并把這場新冠危機稱為全球數字新聞業的“關鍵時刻”(Critical Moment)。盡管新冠疫情對新聞業的長期影響還有待觀察,但正如本期專輯編輯所說,這場大流行危機證明了“新聞作為一種社會機構對全世界不同社會和公民都具有的重要性”,它也給新聞業和新聞研究者提供了反思新聞價值、新聞工作、新聞環境的機會,而“新聞研究必須在方法和理論上加大力度,以跟上變化的速度和幅度”(Quandt & Wahl-Jorgense, 2021)。
(二)“元宇宙”還在路上,但對互聯網巨頭的管制已切實到來
2021年傳播技術仍沿著“智能化”方向突破,尤其是借著10月末臉書公司改名事件的影響力(馥麟,2021),“元宇宙”概念成為年度技術熱詞。但對新聞實踐而言,數字技術并沒有創造太多新的應用場景,新聞業主要是在持續消化以往技術創新的成果。無可否認,隨著“社交機器人”、“智能音箱”這樣的智能終端設備越來越普及,它們將從整體上改變人們的日常生活,當然也會包括信息傳播活動。但“智能媒體”、“數字人”、“沉浸式虛擬環境”這一兩年來比較火熱的概念如何以及是否能夠與新聞活動密切結合,并引發后者的巨大變化,目前還沒有看到可行的路徑。“元宇宙”一詞在年終歲末時成為新聞傳播學科關注的一個熱點,學者稱其為“超級經驗體系”(杜駿飛,2021)、“超越現實世界的、更高維度的新型世界”(喻國明,耿曉夢,2021)。但元宇宙的“虛擬”特性與新聞專業對“新聞真實”底線的堅守畢竟格格不入,如果深究下去又要回到哲學層面去討論何為“真”的問題了,在實踐層面上這些技術似乎很難直接對新聞活動產生影響。本報告第四部分還會具體討論“沉浸式新聞”作為一種已被提出多年的新聞生產內容創新的發展困境。不過只要智能媒體和“元宇宙”改變人們對“世界”的接觸和認知方式,未來新聞所報道的事實變動,就不僅是“社會事實”,還得包括在虛擬社會里發生的事實,可能還會出現“元宇宙”里的新聞媒體。畢竟《時代》周刊已經把數字人網紅評為互聯網上最具影響力的人物之一了,萬科給首位數字人員工“崔筱盼”頒發優秀新人獎一事也在2021年底貢獻了一個不大不小的新聞熱點。
嶄新的“元宇宙”還在路上,反倒是一些“老技術”找到了與新聞實踐結合的應用空間。比如,智能手機上的“鎖屏頁面”就可以開發為一個價值很高的“新聞空間”(Franciska, 2021)、一些媒體重新采用“短信”方式傳播新聞(雨心,2021)等。此外,前兩年很熱的“短視頻”也不再被視為新聞傳播中的一種技術門檻,因為短視頻平臺媒體紛紛推出應用工具,讓制作者能更方便地將素材生成為短視頻(Yuri, 2021)。這正說明短視頻技術擴散的成功,以至于它在新聞和其他內容生產中已經相當常態化了。總之,技術環境對新聞業的影響,從前些年新聞業熱烈追逐新技術,變為各類媒體在傳播技術造就的可供性中尋求各自的“生態位”,看上去有些降溫,但可能這正是數字新聞業所需要的靈活性。
相比之下,新聞制度環境的變化就“剛硬”多了。制度是一系列影響人類行為的規則或規范(俞可平,2006),新聞業不僅受所處具體制度環境的制約、限制,而且要依賴制度提供的空間和資源條件行動。近兩年,多國政府通過立法、政策等剛性手段約束新聞行動者尤其是互聯網巨頭企業行為,除了我國頒布的《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關于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之外,比較重要的還有澳大利亞《新聞媒體和數字平臺強制議價準則》、美國《終止平臺壟斷法案》、歐盟的《數字服務法》和《數字市場法》等。
(三)強調“差異化”、“個人化”和“符號敏感”的新聞使用環境與輿論環境
人們為何愿意/不愿意消費新聞?通過什么渠道/載體消費新聞?處于什么場景下,以及會產生什么樣的新聞交互活動?這些一直是新聞學研究感興趣的話題。本報告認為,數字條件下的新聞使用情況,亦是新聞行動者開展新聞創新活動必須了解的環境信息之一。2021年相關研究進一步刻畫了數字新聞用戶的形象,討論了他們豐富的新聞使用行為和動機,了解這些進展可能會幫助行動者看清創新的方向。美國皮尤研究中心、英國路透研究所等持續多年的大規模新聞使用調查表明,總的趨勢是受眾已逐漸養成在線獲取新聞的習慣,而在線空間是平臺化的,所以數字新聞使用在很大程度上是指在社交平臺上使用新聞。但美國皮尤研究中心一項采用居住地抽樣方式對11178名美國成年人進行的調查顯示,與2020年相比繼續在大型社交平臺上獲取新聞的美國公眾人數下降了5%,原因是不滿于這些平臺未能有效遏制虛假信息的傳播(Walker & Matsa, 2021)。即便如此,美國傳統媒體作為用戶獲取新聞首選渠道的地位也正在被社交媒體顛覆,YouTube、Facebook、Twitter和Insgram是最常被提及的獲取新聞的社交平臺,而TikTok的使用增長率最快(張春華,2021)。不少調研報告還注意到了一個問題,即平臺上聚集的新聞受眾在人口特征上有很大差異,如Facebook和Reddit的新聞消費者中,白人成年人占大多數,但Facebook更被女性青睞,而Reddit用戶三分之二是男性。Linkedln上新聞消費者有一半以上擁有大學及以上學歷,而非洲裔、西班牙裔更喜歡使用Insgram,以及18—29歲年輕人更可能在Snapchat和TikTok上獲取新聞(Walker & Matsa, 2021)。早些年網上就有對類似現象的調侃,甚至還有不同社交平臺之間“鄙視鏈”的說法。新聞用戶為何會聚集于某些社交媒體平臺,如何在平臺之間流動,這是數字新聞業需要了解的網絡空間環境,它比實地地理空間更復雜,但人們對此還所知甚少。一項對中國年輕人社交環境下新聞使用的研究顯示:當年輕群體感知到新聞過載時,他們將主動管理新聞,增加對新聞的使用并依靠社交媒體好友充當把關人過濾新聞;一旦年輕群體對新聞過載的感知達到閾值并引發新聞倦怠,他們就不再管理新聞而是回避新聞(李彪,張雪,高琳軒,2021)。這項實證研究證明,相對于無限豐富的新聞供給,新聞使用量是有天花板的。至于人們會因為什么使用新聞甚至為特定新聞內容付費呢?一項對602名受訪者進行的調研顯示,作者身份(聲望)、在其他媒體上難以得到的排他性內容以及媒體品牌都會顯著影響讀者對數字新聞內容的付費意愿。有意思的是,研究者發現,讀者會理所當然地認為傳統媒體應提供更有價值的新聞服務,如果傳統新聞媒體沒有達到讀者的心理預期,讀者反而會傾向于為其他新媒體內容買單(Goyanes, Artero & Zapata, 2021)。在澳大利亞進行的一項日記法新聞使用調研也發現了網民為本地傳統新聞機構付費熱情不高的原因:本地傳統報紙不夠“獨特”、沒有讓讀者產生依賴性、可能對社區是重要的但對他們個人并不重要(Ross, Lester & Konkes, 2021)。一些主打個人品牌的評論類自媒體和超本地新聞媒體似乎正是契合了數字新聞使用環境中這種“個人化”的變化,而在激烈的競爭中受到使用者的青睞。但目前研究距離從整體上回答數字新聞用戶的使用規律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現在更多是給人們帶來了新的理解,產生了新的問題,比如,新聞信任問題。一項在歐美7國開展的大規模用戶調查發現,用戶在使用社交媒體時關注職業新聞機構和新聞記者的行為與他們的新聞素養水平呈正相關(Chan, Lee & Chen, 2021)。而一項針對中國公眾是否信任記者的大規模抽樣調查則顯示,數字媒體使用率提高會導致公眾對記者信任水平的顯著下降。論文認為與歐美國家職業新聞記者能積極在數字媒體上與公眾互動相比,中國記者在數字媒體上的“社會存在感”缺失可能會進一步降低公眾信任(周全,2021)。
除了如何使用新聞外,人們談論新聞話題而形成的輿論環境同樣值得關注。從2021年初討論的“硫酸男孩”到年末網絡熱議的“瞇瞇眼是否辱華”,輿論環境表現出的“符號敏感”特征值得進一步研究。2020年底,廣東某高校一男生用化學試劑潑灑女生,該事件的話題詞#硫酸男孩#登上微博熱搜。輿論焦點并不在于事件本身,而是對能否用“XX男孩”這樣在網絡語境中表示純真美好的詞來表述犯罪嫌疑人產生討論。全媒派撰文分析了這種“一切皆可熱詞化”背后的傳播邏輯和隱患(Lilyann, 2021)。“符號敏感”說明民眾對語詞、圖像、視頻符號背后的意義建構過程和權力關系更有覺知,但也可能導致輿論的情緒化、“一言不合就開撕”等現象。近年來在中外輿論場上出現很多因“符號敏感”產生的爭議,當人們把過多的注意力放在“怎么表達”而不是事實本身是什么上,也更容易脫離事實的制約力,進入漂浮的能指世界。因此“新聞事件話題化”現象及其對社會的影響值得密切觀察,并思考如何通過新聞專業工作讓數字時代的新聞輿論始終踩在事實的大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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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行動者網絡”分析
在去年的報告中,我們首次從文獻中析取和抽象數字新聞領域行動者與行動者的關系,并繪制了數字新聞領域的多元行動者網絡示意圖。當時我們認為,“隨著實踐的變化,這一新聞行動者網絡‘圖’也很可能會改變”(王辰瑤,劉天宇,2021)。今年我們繼續使用“新聞行動者網絡”這一分析工具,但把去年提到的由使用者、管理者、教育者和信源等組成的新聞行動者網絡影響圈層納入上一部分所分析的新聞業環境,這一部分我們將聚焦于那些直接從事新聞內容生產和發布活動的行動者及它們的關系,展現數字時代新聞業實踐主體的復雜性和變動情況。
2020年末,英國關注媒體行業發展趨勢的《新聞公報》(Press Gazette)雜志發布了一份英語世界新聞媒體公司的收入排行榜。排名前十的媒體公司中有六家是提供內容發布平臺和傳播渠道的互聯網技術公司。谷歌的母公司Alphabet、Facebook、蘋果公司包攬了媒體收入排行前三。以生產新聞為主的媒體中收入最高的是赫斯特傳媒集團,但只有Alphabet同期收入的十四分之一(Turvill, 2020)。我們之所以引用這份榜單,是因為它相當直觀地顯示與數字新聞業密切相關的兩大類行動者——做平臺的和做內容的,在經濟體量上不是一個數量級。這意味著它們走在不同的經濟賽道上。但它們與數字時代新聞活動的關聯是如此密不可分,以至于無法離開任何一方談論所謂的“數字新聞業”。這是我們理解多元新聞行動者網絡的一個前提,即意識到這些行動者之間存在深刻的異質性,這也是我們更愿意用“新聞行動者網絡”概念去指稱數字新聞實踐主體的原因——它們實在太不像傳統理解的“業態”了。技術平臺媒體在某種程度上既是數字新聞活動的重要主體,又是內容型媒體棲身的小環境。比如像微信、微博、抖音這樣的超級平臺媒體,它們既直接受國家相關法規政策等制度大環境影響,又不斷通過在自己平臺上設立或改變游戲規則,改造內容型媒體的小環境。例如于2020年上線的微信視頻號,微信官方一方面通過調整發布視頻時長、打通公眾號與視頻號、上線直播功能等舉措吸引包括企業、新聞機構、原生媒體等各類行動者入駐,另一方面又通過發布《微信視頻號運營規范》、刪除封禁違規賬號等方式對使用者的賬號注冊、信息傳播等行為做出限制(微信安全中心,2021)。平臺媒體越大,對內容媒體及用戶的吸附力和控制力就越強。從上文分析的數字新聞業的制度環境來看,總的趨勢是各國對這類有超強聚合能力的網絡技術平臺巨頭都在進行反壟斷管制,并對實力相對弱小的內容型媒體予以制度保護。我們在更新后的“新聞行動者網絡”示意圖(見圖1)中試圖立體地表示新聞環境—平臺型媒體—內容型媒體的相對位置。但這樣一個形似“多層果盤”的示意圖仍然是高度抽象和概括的,其中的對象本身就是下一層級的網絡。比如,聚焦在平臺型媒體這一類行動者上,會看到它們之間也有相當的差異和競爭。有些平臺型媒體更偏向于技術/設備端形成的聚合力,比如蘋果公司。2021年有一些研究報告提出,要重視智能手機制造商、網絡運營商等純發布平臺,認為這會是新聞傳播和消費領域的下一個創新風口(Franciska, 2021)。有些平臺型媒體則偏向于算法技術形成的關系黏性,我們熟悉的那些互聯網巨頭企業就屬于此類,它們通過各自不同的算法和產品設計,給不同的內容媒體搭建了不一樣的傳播小環境。報告第四部分會進一步討論這些差異化策略,這里更想闡述的是平臺媒體與內容媒體的關系。
平臺型媒體與內容型媒體從總體來說是合作關系。因為就新聞實踐來說,它們分別對應工作鏈上的傳播與生產,是典型的分工合作。它們之間的矛盾主要是圍繞新聞內容收益分配產生的沖突,現在看來,解決這種沖突的方式主要靠“制度的手”來調節。
平臺型媒體與內容型媒體如何合作? 首先是靠內容型媒體對平臺的適應。看看各大新聞媒體如何適應TikTok這個崛起速度最快的大平臺就明白內容媒體被平臺媒體改造的幅度有多大了:有研究分析了TikTok上入駐的5個頭部新聞媒體的策略:美國《華盛頓郵報》主要依靠一個主播錄制的創意娛樂內容和新聞速寫;阿根廷《國家報》主要依靠主播挑選有趣的新聞文章并以獨特的風格播報;法國《世界報》依靠幽默的知識性解說;美國NBC新聞的策略是發布搞笑短視頻;英國BBC在TikTok上幾乎不發布新聞,全是搞笑視頻,且著名主播們有時也會出鏡(施然,2021)。與其說這些著名新聞媒體想通過TikTok傳播內容,不如說它們更想博得TikTok年輕用戶對媒體品牌的“好感”。為了適應不同平臺的特色,新聞媒體開發出“產品經理”、“社交媒體編輯”這樣的新崗位。
最后,平臺型媒體和內容型媒體還可能進一步“融合”,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比如平臺媒體會開發自己的內容池,管理自己的內容生產團隊和作者隊伍,而內容媒體則會搭建自己的平臺,推行“平臺化”策略。但從目前的觀察看,這兩大類行動者的行動目標、組織邏輯和文化相差甚遠,可能很難也沒有必要完全復制對方的模式。平臺媒體直接做新聞內容,且不說在國內有《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限制,不具備新聞采編資質。即便是谷歌、臉書和蘋果公司也沒有成立自己獨立的新聞采編部門。反過來,國內一些主流新聞媒體開始嘗試“平臺化”策略,比如在自己的App上自建某某號,希望其他內容提供者入駐。這些媒體自建的小平臺一是不成氣候,本質上不具備真正的平臺媒體那種黏性,雖然號稱是平臺化,但更像是一種策展模式下的多來源內容生產。更重要的是,主流新聞媒體建平臺還有一個難以克服的問題,即自建平臺上的其他內容提供者會分享主流媒體的品牌,而這又是主流媒體不能或不愿接受的。新聞媒體的品牌價值、權威性是與內容質量、媒體地位等綁定的,是它最大的無形資產,不可能隨意把平臺上的其他內容提供者納入麾下共享令名,但如果對其他內容提供者也用同樣嚴格的方式管理,那就很難擴大平臺的規模,而規模恰是平臺能成為平臺的核心。因此,完全融合或彼此取代是不現實的,目前看來平臺媒體和內容媒體最合適的方式還是在承認和尊重彼此差異的基礎上深度合作。
我們對內容型媒體之下的分類所指與去年報告中差異不大,仍然是既有媒體或傳統媒體、原生媒體和(中國特色)的政務媒體三大類。當然這個分類的命名方式還可以再討論,比如在中國語境下可能表述為“有資質的新聞媒體”、“泛新聞內容媒體”和“政務媒體”會更有可操作性。這三類內容媒體的關系很復雜,合作、融合、競爭都有,它們之間的人員流動也較為頻繁。在國內我們已經看到打造新型主流媒體的一種路徑是傳統媒體與政務媒體合二為一式的融合,典型的如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成立新聞傳播中心,建立報網一體運行的工作體制。新成立的新聞傳播中心負責《中國紀檢監察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新媒體的建設管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0),也有政務媒體采用讓傳統媒體托管的方式運營。這三類媒體中,原生媒體的來源和構成最駁雜,我們堅持認為是否進行持續的新聞性內容生產是判斷其是否屬于內容型媒體的必要條件,這樣就把大量個人社交媒體賬號上偶然的新聞實踐排除在外了,因為后者屬于新聞使用和新聞輿論層面的環境因素,它們可提供新聞線索和素材、推高某新聞事件的關注度,以各種方式與內容媒體合作,但很難獨自提供新聞“流通物”。我們很少看到偶然新聞實踐產生的留言單獨在網絡世界流通,這些新聞實踐的痕跡馬上會被內容媒體捕捉、聚合、吸納,因此主要的流通物仍然是被加工和快速生產出來的內容型媒體的產品。觀察了不少原生媒體的發展軌跡后,我們發現內容生產者有持久的內驅力、有持續“漲粉”的激勵、經濟收益至少能自給自足,是獨立原生媒體從愛好副業向全職轉換的三個必要條件。盡管一些觀點認為做原生媒體的紅利期已過,但轉換通路仍在。此外,國內外都有不少從傳統新聞媒體“離職”的記者創辦原生新聞媒體的案例,在新聞業創新、轉型話語常被“商業主義”籠罩的情況下,這一類原生新聞媒體似乎是更具理想主義色彩的行動者。比如秘魯2021年新誕生的Epicentro TV就是6位記者不滿自己原先所在傳統媒體的報道,離職后創辦的新聞合作機構。這些記者認為,秘魯傳統媒體的新聞可信度正在遭受巨大危機,只有依靠自主創立的原生新聞機構才能繼續從事真正的新聞工作(Nalvarte, 2021)。這一兩年來,國內來自原生媒體對傳統媒體的反向批評也越來越多了,對社會熱點缺席、在敏感話題上沉默、犯了專業知識錯誤、過度宣傳等,都可能成為原生媒體批評傳統媒體的理由。當然原生媒體的差異性非常大,有洗稿、抄襲、編造、炒作、倫理失范等問題的內容號仍為數眾多,但可以肯定的是,只要多元新聞性行動主體的基本格局存在,駁雜的原生內容媒體也會在制度規范、競爭和邊界工作的過程中逐漸分化、淘汰。
總之,數字新聞業正在成型。從我們對新聞環境和各類新聞行動者關系的觀察來看,制度調控加強、關系路徑逐漸明確,表明數字新聞業“再專業化”之路也許已經進入了快車道。本年度報告希望用調整以后的“新聞行動者網絡”示意圖,體現以上觀察結論。
4
2021年全球新聞創新重要行動述評
(一)對調適性新聞創新行動的分析和評議
隨著互聯網平臺公司日漸成為一種社會基礎性要素,在經濟、社會領域展現出獨特基礎性乃至壟斷性地位(李良榮,辛艷艷,2021),各國政府在過去兩年間“不約而同”地針對數字技術巨頭展開規制行動。總的行動趨勢是:限制平臺型媒體的壟斷趨勢、要求平臺型媒體承擔更多內容審核責任、保護內容性媒體的著作權益、保護公民的數字安全等。我國還有多項政策和行業指導文件,對有資質的新聞媒體給予比較嚴格的制度保護,其宗旨應是提高主流媒體的傳播力、影響力、引導力和公信力,塑造清朗健康的網絡輿論空間。但制度設計的動機、目標與結果往往不是一回事,對重要法規政策的具體執行與效果都還有待進一步觀察,看其是否切實優化了新聞傳播的制度環境。比如,在研究者看來,一些國家頒布的法律對新聞業是有傷害的。如英國政府提出要加強《官方機密法》的咨詢建議遭到記者的反對,認為該法案表面上是為了阻止外國間諜,但對新提案的仔細解讀發現,它同樣是為了阻止記者、舉報人和消息來源(Lashmar, 2021)。除了各國政府密集出臺的法規政策外,學者和媒體研究機構也在討論“拯救新聞業”的方案,尤其是在新冠疫情大流行的背景之下。哥倫比亞大學國際和公共事務學院學者提出《拯救新聞業:后新冠世界的愿景》報告,先審視了世界各地提出的“拯救新聞業”方案,綜合比較后提出了以下四大舉措:政府對新聞業進行資金救濟,增加基金會、慈善機構等對新聞業的投資,新聞媒體要建立新的商業模式,讓科技巨頭為新聞買單(McInerney, 2021)。其實這份拯救新聞方案與2008年金融危機后美國學界提出的拯救新聞方案沒有多少區別(王辰瑤,2018),它的價值可能在于再一次重申了那個人們已經知道但還遲遲沒有做出相應行動的事實:新聞很重要,新聞很脆弱,新聞為全社會服務,新聞需要全社會支持。
美國一項調查顯示,53%的美國成年人表示他們“經常”或“偶爾”通過社交媒體了解時事,并且不會將選擇局限于某個平臺(Shearer & Mitchell, 2021)。為了爭奪使用者“注意力”、黏合不同使用者,平臺媒體制定了差異化的算法策略,如Facebook是Instagram的母公司,但兩者在社交平臺上的內容推薦算法不同,前者優先考慮評論、分享、反饋和參與這四個因素,后者更看重興趣愛好、人際關系和新近度三個因素(汪堯,2021)。此外,平臺媒體也不斷開發新功能,制定新規則,如國內剪映、知乎等多家內容平臺都上線了圖文轉視頻功能,以服務于短視頻創作者;微信上線視頻號功能后吸引了生活、民生、感情、影視娛樂等多個領域的內容創作者;新浪微博內測了“炸毀評論”功能,讓用戶可以選擇“炸毀”自己微博下方其他用戶發表的評論。也許每一個平臺媒體都夢想成為超級App,但客觀上它們不得不采用差異化競爭策略,搭建有特色的使用小環境,這也給了看似弱小的內容媒體面對龐大平臺時的選擇權利。研究者對微信公眾號、企鵝號、頭條號、百家號等平臺上內容創作者的調研發現,面對平臺的勞動控制,內容創業者也有“弱者的武器”來維護自己(劉戰偉,李嬡嬡,2021)。
在技術的客觀影響、政策法規的剛性影響、各類平臺的差異性規則影響之下,各種新聞行動者雖然弱勢,但也有柔韌頑強靈活的一面。它們為在環境變化中生存下來,也發展出了很多創造性行動,大體來說就是規避風險和資源利用兩類。比如有研究提到墨西哥記者群體如何在社會暴力頻仍、民眾支持度不高的環境下工作,也有研究提到阿拉伯調查記者如何克服制度環境的不利影響。具體措施是高度語境化的,但總體方向是明確的,就是用更高的專業性和更靈活的合作來規避風險。國內也有“當事人發聲”這樣的欄目,作為并不具備新聞采編資質的“行動者”,避免使用新聞、記者、報道這樣的字眼,“緩和了媒體擴大再生產的需要與政策的剛性約束之間的矛盾,迂回地實現了他們向新聞領域的推進,進而收獲點擊量、廣告收益和公共關系”(林羽豐,古玥,2021)。從我們的觀察來看,很多新聞行動者尤其是相對獨立的原生媒體人,盡管都非常擔心碰紅線、被炸號、關小黑屋,但“做事的空間”還是存在的。充分利用規則和現有資源,就是開拓“做事空間”的必要手段。比如有學者對TikTok上一些媒體、記者賬號進行了訪談,很多記者并不認為TikTok短視頻的技術規制限制了他們的使用,反而認為,十幾秒的短視頻可以讓他們更好地思考如何濃縮內容,突出爆點,并在不同場景下搭配使用。他們還對Tiktok算法和內容推薦機制進行逆向工程,以獲得更多平臺推薦(方師師,2021)。新聞人和新聞媒體在新聞行動者網絡中處于結構上的弱勢,常常是被影響而不是施加影響的一方,不能過分夸大它們調適性行動的效果,但靈活、柔韌、合作和創新,可能正逐漸成為新一代新聞人的形象標簽。
(二)對關系性新聞創新行動的分析和評議
除了經濟可持續性問題需要探索外,媒體行動者還需要主動建構與其他行動者的關系,來獲取優勢位置。媒體融合就是其中一大類型,在國內已經探索經年,進入深度融合階段了。2021年文獻報告較多的一類行動是國內專業新聞機構自建開放平臺,并被稱為不同于平臺型媒體的“媒體型平臺”。有研究者細致考察了澎湃號、南方號和新京號,發現入駐媒體型平臺最多的是政務媒體(蔡雯,葛書潤,2021)。這與我們在“新聞行動者網絡分析”部分的分析類似,國內傳統主流媒體很難真正“平臺化”,可能在體制內與政務媒體聯手甚至深度融合,小規模地發展編外內容作者隊伍(類似傳統媒體過去的通訊員模式)以及在主流媒體之間搭建“優質內容交易平臺”(劉慶振,2021)更符合媒體自身的邏輯。我們并不認為,主流媒體的“平臺化”可以大幅度借鑒平臺媒體的邏輯,更不認為它們可以取代平臺媒體。雖然用了“平臺化”策略這樣的表述方式,但本質上仍然是同類或相近內容生產者的合作,與社交媒體平臺所說的“平臺”不是一個類型。
協作是新聞行動者最重要的建立同盟合作關系的方式,它既包括新聞從業者、新聞組織之間的協作,也包括新聞從業者、新聞組織與其他群體、組織之間的協作。去年我們已經介紹過協作式新聞創新的多種方式,今年看,新聞協作的范圍更加擴大,跨組織、跨行業的協作更普遍。研究者也關注到那些不那么顯眼的中小型網絡當中“自下而上”的協作,參加這些協作項目的記者認為,他們只需較少的資源和經驗,就可以加入自下而上的、組織形式不那么嚴格的合作網絡,并對協作工作和個人體驗感到滿意(Heft, 2021)。可見,協作不一定需要投入很多資源,甚至個人也可以建自己的同事網絡,從小規模人際交流開始,以靈活、非正式、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方式展開。讓協作順利的最重要因素是協作者有共同的目標以及有共同遵守的基本規則。以此來看,國內以“數據”為連接點的“新聞+治理”方向的媒體與政府部門跨組織協作模式是比較有潛力的創新,目前已有像四川日報全媒體這樣比較有知名度的案例。四川日報全媒體重點建設“數據共享平臺”、“智能融媒平臺”和“社會治理平臺”,在疫情期間能為用戶提供“同乘查詢”、“云醫院”這樣可直接參與疫情防控和社會治理的實用工具(姜明,王歡,2021)。我們之所以認為這樣的協作模式比較容易成功,是因為各級政府管理部門對體制內黨媒的信任程度高,數據又是一種相對客觀的信息,比較容易成為連接點,而且又可應用于政府部門所需的社會治理目標。協作目標和動力都具備,如果新聞媒體能探索有效圍繞“數據”的收集產出工作方式,解決好信息公開與內參決策的關系,這類協作創新未來可能被更多地方新聞媒體采用。
參與式新聞也是協作創新的一種,它主要指新聞行動者調動、組織公眾參與到新聞實踐中來。過去參與式新聞常被認為是一種PUGC模式或眾包模式的數字新聞生產,現在看來,參與式新聞對新聞業的意義遠不止新聞生產創新。今年報告觀察到的情況是,參與式新聞創新可深入地理和網絡社區,與民眾產生更緊密的關聯。如哥倫比亞新聞自由基金會(FLIP)為解決哥倫比亞當地新聞荒漠化問題而提出的移動參與式新聞創新項目Consonante,做法是住在城里的記者通過招募和提供認證課程的方式教當地居民用移動設備報道當地新聞。參加這一項目的當地行動者住在遠離城市的地方,但對當地社區有責任感,對新聞業有興趣。當地沒有新聞媒體,但參與者與記者協作的新聞報道可通過WhatsApp和Facebook上的當地人在線社群傳播(Higuera, 2021)。巴西東北部也是新聞荒漠化嚴重的地區,在那里有七成以上的城市沒有本地新聞媒體。一家數據新聞機構Tatu開始采用參與式新聞模式,讓當地人參與對本地事物的報道。比如Tatu在疫情期間做的一個很成功的參與新聞項目是“Maceió的洗手液在哪里?”(Maceió是巴西Alagoas州首府),旨在調查疫情期間哪些公共場所有酒精凝膠洗手液,當地居民提供數據并可直接在項目上顯示出來。數小時內,該應用就被點擊了4萬次(Estarque, 2021)。有意思的是,盡管傳統新聞編輯室的記者對網民在線評論式的“參與”常有負面評價,有時甚至視為對新聞業的威脅(Wolfgang, 2021),但深入社區的、與參與者關系更密切的參與式新聞則被寄托了遏制新聞荒漠、促進社會民主的美好信念。
(三)對生產性新聞創新行動的分析和評議
新聞生產領域,從選題、素材獲取、核查、組裝到敘述、推送、互動等,在“數字化”影響下,新聞工作鏈條變長了,新聞工作場景也變得復雜了,給創造性行動的空間也變大了。今年的報告也顯示出生產性新聞創新行動的創造力,我們總結出的2021年全球新聞創新的12個重要行動,有近一半都在這個領域。但并不是所有的創新都被認可,學界對該領域層出不窮的新事物、新做法開始抱以審慎的態度,說明隨著創新的普遍,對創新本身的理性反思也在增加。
數字化對新聞生產的影響不僅在前臺產生了“數據新聞”這樣新類型,更在于它進入新聞生產的后臺,成為重要的控制力量和效率工具。因為隱藏于后臺,如果不是借助新聞記者和學者的報告,這些重要的變化很難被看見,社會對此的感知度也不高,但我們認為這是生產性新聞創新行動中對新聞業影響最大也最深遠的一類。如在判斷新聞選題上,平臺媒體利用自己的海量數據,提供熱點追蹤工具。如新浪開發的“鷹眼”系統就利用微博平臺的豐富數據形成一個熱點線索“資源池”,可以幫助采編團隊“對新聞熱點的醞釀、引爆、爆發、傳播過程進行建模,通過對某一熱點新聞閱讀量、轉評量、點贊量的變化分析,發現潛在的新聞熱點并第一時間向用戶推薦”(張志安,姚堯,2021)。類似“效率”工具高度契合新聞生產邏輯,新聞工作中的選題判斷、報道角度選擇、發布位置、停留時長決策等都可以讓客觀的數據指標來決定。在很多國家的新聞編輯部的研究中,都可以看到新聞工作度量化、指標化的趨勢,表明這種創新正在擴散。但是這樣的創新也給新聞編輯部帶來了“度量焦慮”,一項研究考察了比利時Mediahuis集團旗下四家新聞機構將指標工具納入新聞生產和工作考核的過程,發現質報和資深記者比量報和年輕記者對這種做法的態度要消極保守得多,有意思的是高質量報紙的讀者也對被指標改造后的新聞文本不太認可,這也印證了一些記者的看法:只有新聞作品“真正豐富”才能增加讀者的閱讀時間,而不是為使其豐富而加入圖片、視頻或人為制造“懸念”(Hendrickx et al., 2021)。指標,的確可以提高新聞生產效率,但如何使用數據指標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只有始終對新聞本身負責,才能把指標作為有效的工具而不至異化為對指標負責。國內一些媒體提出了不同于平臺數據的“主流媒體算法”,本質上就是把價值判斷引入數據,其是否能破解新聞生產數字化進程中的指標困局,值得持續關注。總之,我們的看法與路透研究所一份報告的看法相似:指標工具應成為新聞人的助手而不是主人。“指標實際上只是一條通往我們新聞之根的新途徑”(Gamperl, 2021)。
在新聞作品方面,“沉浸式新聞”已被討論了多年,對其敘事效果的描述很多,但與新聞真實之間的深層矛盾始終無法解決。一項研究通過27位VR內容創作者的半結構化訪談討論了VR新聞的客觀性問題。結果顯示,VR新聞記者努力在VR產生的主觀性體驗和傳統新聞業的真實性聲稱之間尋找平衡,他們意識到VR新聞的主觀傾向以及可能帶來的操縱受眾的風險,認為VR新聞呈現的主觀文學風格是“接近真相”的工具(Mabrook, 2021)。其實這個結論一點也不新鮮,在新新聞主義、報告文學興盛時都曾出現過類似話語,但最終都沒有辦法解決文學性和新聞性之間的問題,只能以交叉文體的方式存在,可能會偶爾絢爛,但長期來看始終在新聞作品領域處于邊緣位置。“沉浸式新聞”可能也難逃這樣的命運。追求新聞效果,或者用被訪者的話說“追求共鳴”,對任何內容創作者來說都有強大的吸引力。用VR、MR、AI為讀者重建“身臨其境”的效果,用游戲將讀者化身為主角,這些手法本質上都是在追求新聞故事能引發人們共鳴的效果。在這條路上,還可以有更多創意,比如把新聞事件變成戲劇搬上舞臺表演的“舞臺新聞”(news on stage)(Catherine, 2021)等。我們建議,對這類基于真實新聞事件的再創作,不論是用文學、影視、虛擬現實敘事還是戲劇、詩歌,一律可歸為“新聞改編”。本質上它們屬于“現實主義”藝術生產,只是因為現代社會新聞媒體的發達,現實生活中的真實故事很多都以“新聞”的方式為人所知,拉近了新聞與現實主義藝術的距離,也造成了兩者間復雜的關系。新聞媒體因為掌握更多“真實故事”的資源,又有新技術的加持,自然會侵入原先的藝術領域,形成很多“XX新聞”的說法,但這樣的跨界會不會混淆傳統新聞業對真實性的追求?追求真實性不同于追求真實感,我們寧愿采用更為保守的立場,建議不要輕易把這類作品當成新的新聞類型。在新聞獎評選的時候,可以為它們單獨設一類“新聞改編”獎。
與追求效果和故事性相反的新聞形式變化趨勢可能更值得關注,這種變化很平實,往往被認為是不值一提的。路透《數字新聞報告2020》提到,在受訪的40個國家的新聞用戶中,每6個人中就有1人每周會通過新聞簡報獲取信息(Newman et al., 2020)。新聞簡報也被當作發展付費用戶的關鍵一步,《紐約時報》、《經濟學人》都采用了類似做法(陳光秀,2021)。還有我們前面提到過的與智能手機制造商、電信運營公司合作,通過手機“鎖屏空間”和短信方式來傳播新聞。這些變化都可統稱為向“短新聞”回歸,這不僅說明“真短快活強”這樣的新聞傳統仍然有強大的生命力,而且表明這個方向的新聞創新也有很大的拓展空間,行動者需要考慮的是如何把“短新聞”與各種數字應用場景關聯起來。比如Telegram上的新聞就以簡潔著稱,有研究訪談了新加坡的29位用戶,他們認為Telegram新聞頻道發送的信息“剛剛好”、“只是我需要知道的標題”。Telegram在上下午各推送三條新聞,不讓用戶感到信息過載,并保持干凈簡潔的用戶界面,這些特征符合數字時代用戶的“新聞游牧”(news grazing)需求(Lou et al., 2021)。這與一百二十多年前英國北巖勛爵提出“為忙人辦報紙”的理念如出一轍,不同的是,現在的新聞行動者需要更多考慮的是如何不讓過多的新聞把讀者淹沒,讓他們感到“剛剛好”而不是新聞倦怠。
同樣從方便用戶角度考慮的音頻新聞,近兩年的崛起速度也很快,未來可能還有較大創新空間。相比于文字、圖片和視頻,音頻是最解放人的,它允許聽者同時做別的事,而不需要固定在接收設備前。語音智能設備的快速發展,讓音頻新聞在手機、電腦之外有廣泛的傳播渠道。《紐約時報》、BBC都開始通過智能音箱來發布新聞(Turow, 2021)。此外,語音自動生成技術的廣泛應用,也使新聞報道語音化幾乎沒有技術門檻了,最能享受到這一技術紅利的是以文字為符號的紙媒和圖書業。除了文字的語音符號化之外,不少媒體還積極拓展聲音新聞業務。比如讓被報道者和記者講述他們經歷的播客新聞,在個人化和情感表達上探索新聞表達的新方式。雖然這種探索也帶有讓聽眾“沉浸”在故事中,產生情感交流共鳴的訴求,但它是真人“講述”,而不是再造一個虛擬現實,在真實性問題上沒有太大障礙。有研究對全球知名新聞機構十幾位沉浸式報道制作人訪談后,認為虛擬現實技術應用放緩,新聞界應用這項技術的希望越來越渺茫,記者開始尋求其他方式比如音頻表達和空間位置等來創造新的講故事方式(Goutier et al., 2021)。我們認為虛擬現實和音頻在新聞創新空間的此消彼長,是符合新聞規律的趨勢。
最后談一下新聞的風格,我們認為這實際上是眼下一個非常令人困惑的問題。一篇關于CNN槍擊案報道在線評論的研究較為典型地呈現了這種困惑。研究發現網民的批評已經超越了傳統的媒介批評,轉而質疑這種新聞文化本身,比如過于強調犯罪者、記者進入公寓侵犯隱私、助長窺私欲等。甚至把記者稱為“禿鷲”和“豺狼”,指責他們的新聞報道行為是“圍捕獵物”(Kananovich & Perreault, 2021)。對外部批評保持開放虛心的態度,是保持系統內部健康活力的重要途徑。但令人不安的是,一些網民的批評似乎不是批評新聞業做得不好的地方,而是在批評新聞工作本身。按此標準,犀利的提問、搶新聞,以及對這種工作方式的展現,都可能被視為“冒犯”。這個問題令人深思。良好的新聞當然應該體現出尊重、平等、對話的意識,但新聞記者在工作時是否要把“不冒犯所有人”作為自我審查的標準?這種不冒犯的標準怎么衡量,由誰衡量?舒德森當年為“不可愛的新聞業”辯護的理由今天還能成為網絡社會的共識嗎?這些問題看上去是新聞的風格,實際上是全社會對“新聞應該是什么樣”的共識。如今這種共識的基礎處于某種危機之中。我們觀察到的是,新聞的風格變得“可愛”了。新聞敘述者放低身段講話,萌化、擬人化的表達方式流行。當然,受眾也并不喜歡矯揉造作的“可愛”,新聞報道受歡迎的風格關鍵可能是要有“幽默感”。有研究通過對英國兩家數字原生媒體大選報道的文本分析,發現語言幽默和視覺幽默(如表情包)元素都可能讓受眾轉發報道(Dennis & Sampaio-Dias, 2021)。“幽默”是傳統新聞中很少見的風格元素,但也許未來會更受重視。“個人化”、“娛樂化”是新聞風格中被討論較多的議題。過去,反對“新聞娛樂化”是學界共識,也是嚴肅新聞的自我要求。但這些邊界早已被動搖。央視記者王冰冰作為主流IP走紅,人民日報、新華社等紛紛推出說唱作品,諧音梗、網絡熱詞等更是常見于媒體標題。新聞業盛行“可愛風”,這有助于提高人們對新聞職業的認可嗎?這也是一個需要長期觀察審慎對待的問題。
5
總結
連續兩年進行全球新聞創新報告,也讓我們逐漸明確了本報告的特色和定位。它不是對一年傳媒大事件的盤點,也不是對新聞業下一年趨勢的預測或是對創新優異者的評選,而是在來源廣泛的文獻基礎上按照一定框架搭建起來的對全球新聞創新現象進行宏觀評述的理論分析報告。“新聞環境—新聞主體—新聞創新行動”是我們分析這一全球新聞創新現象的框架,“新聞行動者網絡”和“新聞創新行動類型”既是我們的分析工具,也是報告中隨經驗現象變化而更新的成果。通過理解新聞環境變化,分析數字新聞業多元實踐主體及其關系的變化,我們對形形色色的新聞創新行動有了更清晰的評價標準——不僅看其一時的熱度,更在意它可能對數字新聞業結構和新聞環境產生的影響,以及它是否符合新聞規律、能否持續下去等。我們在報告中盡可能充分地說明眼下如此分析判斷的依據,但也秉持開放的心態,隨時準備根據新的經驗事實修訂觀點。
本報告的主要觀點可總結如下:
“
1.新冠疫情給全球新聞業造成沉重壓力,但也提升了公眾對新聞業的需要和信任。在新冠疫情帶來的挑戰和新任務下,新聞業加速創新。
2.新聞業追逐新技術的熱度有所降溫,更為看重各種新舊技術與數字新聞實踐的適用性。
3.制度調控加強,多元新聞行動者關系逐漸明朗,數字新聞業可能正在加速成形。
4.平臺型媒體與內容型媒體組織邏輯和行為目標相去甚遠,它們很難彼此取代,但可密切合作。雙方都在布局內容聚合與服務的中介機構。
5.內容型媒體雖然處于結構弱勢,但也有柔韌靈活地進行創造性行動的空間。總的行動方向是:基于真實性基礎的更高的專業水準和更靈活廣泛深入的協作。
6.國內傳統媒體與政務媒體的深度融合,以及以“數據”為連接點進行媒體與政府部門的跨組織協作可能是打造新型主流媒體的一條可行路徑。
7.少數新聞媒體成功完成從廣告模式到內容付費模式的轉型,但這一路徑已被證明不可能成為新聞業解決可持續發展問題的整體方案。地方新聞業發展困難、新聞荒漠、新聞資源進一步精英化等不平等加劇的征兆,以及借創新之名復活的混淆新聞與廣告的錯誤做法,值得警惕。
8.輿論環境表現出“符號敏感”特征,新聞業盛行“可愛風”。社會尚需重新達成新聞以及新聞工作應該是什么樣的文化共識。
9.數字化對新聞生產后臺的影響會深刻改變新聞業,新聞指標管理、自動化等工具已經部分承擔了“把關人”角色,但也造成“度量焦慮”。如何用好工具而不是被工具異化,是這類新聞創新要堅守的底線。
10.新聞創新行動必須符合新聞規律。虛擬現實技術和音頻化在新聞內容創新應用上此消彼長,短新聞回歸等現象都可用新聞真實性和追求效率等規律來解釋。人們對新聞創新本身的理性反思在加強。
”
(本文執筆:王辰瑤,南京大學新聞傳播學院教授、新聞創新實驗室主任;劉天宇,南京大學新聞傳播學院博士生。全球新聞創新研究團隊其他成員為:秦科、馬蕓熙、張啟銳、秦子媛、羅昊、封麗、王存雙、楊曉涵。如有對全球新聞創新報告的批評和建議,歡迎致信新聞創新實驗室,郵箱:jil@nju.edu.cn。本文為江蘇省社科基金重點項目“全媒體新聞生態系統創新研究”(項目編號:20XWA001)的階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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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川互聯網新聞發布會(中國銀川互聯網新聞發布會在哪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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